AliExpress全球速卖通
免费注册 | 外贸圈 | 支付服务 | AliExpress买家首页| 第三方工具 | >关注官方微博
  • 首页
  • 成功故事
  • 营销工具
  • 物流服务
  • 速卖通大学
  • 速卖通规则
  • 卖家论坛
  • 平台介绍
首页 > 最新信息 > 正文

物流方案新增通知

2016-10-13
尊敬的速卖通卖家:

        北京时间2016年10月13日起,发货地区为中国的商品,卖家填写发货通知时将无法选择“卖家自定义”选项(特殊类目除外)。若您使用的物流方案不在可选的物流方案选项中,请及时更换物流渠道, 点击查看所有物流方案

        为方便您灵活选择发货物流方案,即日起平台将新增以下物流方案,请您在填写发货通知时准确选择。




平台会根据卖家反馈,持续更新物流方案列表。


                                               全球速卖通

取消“卖家自定义”物流方案政策更新

2016-09-29
尊敬的速卖通卖家:    

        平台在9月初发布了 《物流方案重要调整通知》, 为方便您定价并灵活选择发货物流方案,现对“卖家自定义”物流方案取消的相关规则做以下调整:
  
北京时间2016年10月12日起,卖家发货时将取消“卖家自定义”物流选项

1)    卖家设置运费模板及买家下单环节仍保留“卖家自定义(Seller's Shipping Method)”物流选项;


 
2)    发货地区为中国的商品,卖家填写发货通知时将无法选择“卖家自定义”选项 (特殊类目除外);
* 其他发货地区的“卖家自定义”选项依然保留


 
3)为方便您灵活选择发货物流方案,平台根据卖家反馈,拟定增加以下发货认可的物流方案。
但需要物流商在10月7日前向平台提交线路资料,才能完成新增。最终认可的物流方案以平台公告为准。

【提醒】如您使用的是以下物流方案,请您协助通知相关物流商在10月7日前在线提交资料,未按时提交资料的物流方案将无法在填写发货通知选项中增加。
物流商在线提交资料链接: https://survey.alibaba.com/survey/Aw2kKX_83



FAQ:

1.    目前平台认可的发货物流方案有哪些?
答:您可以在 http://sale.aliexpress.com/seller/shipping_methods_list.htm查询平台认可的物流方案。

2.    10月12日起,必须要使用线上物流发货吗?
答:不是。经济类物流(平邮+)仅允许使用线上发货,标准类物流(挂号、专线)及快速类物流(快递)您既可以选择线上物流发货,也可以选择线下物流发货。例如您选择e邮宝发货,既可以使用速卖通线上发货,也可以联系线下物流商发货。

3.    为什么填写发货通知时需要正确选择物流方案?
答:平台会根据您填写的物流方案名称,向对应物流承运商获取包裹追踪信息,并展示给消费者。若您没有准确选择物流方案,可能导致无法正常展示追踪信息,引起不必要的买家咨询或纠纷。

4.    如果我使用的物流方案不在平台认可的列表中,该如何填写发货通知?
答:1)部分特殊类目将保留“卖家自定义”物流选项;2)如您的商品不属于特殊类目,仅允许选择平台认可的物流方案;您也可以向平台申请新增认可物流方案,平台将在审核通过新增。申请链接: https://survey.taobao.com/survey/AgD_YfdU2




                                                                   全球速卖通

线上发货及无忧物流退货服务升级通知

2016-09-20
尊敬的速卖通卖家:

        为优化平台退货流程,提升退货体验,速卖通线上发货及无忧物流已于9月12日新增退货服务,您需要在创建线上发货物流订单时,选择包裹退件方案 (目的国无法投递的包裹退件):

当您选择“退回”时:每单将收取相应的退件服务费,若出现目的国无法投递的情况,物流商将安排包裹退回并将不再额外收取退回运费; 

当您选择“销毁”时:不会产生退件服务费,若您的包裹无法投递成功将被安排免费销毁。

提醒:
1)北京时间9月28日起,支持无法投递退货服务的物流方案,必须在创建物流订单时选择退货服务选项(“退回”“销毁”必须二选一),没有选择退货方案的包裹将统一按照“销毁”方案处理;
2)如果您使用的是ERP创建物流订单,请务必在此之前升级您的ERP系统;
3)如果您使用的商用ERP不支持退货服务选择,请您督促软件提供商及时完成升级,避免造成您的货物损失。
ERP升级帮助文档: 速卖通平台线上创建物流订单相关API变动重要通知  
4)支持无法投递退货服务的物流线路如下表所示:



                                                            全球速卖通

物流方案重要调整通知

2016-09-09
尊敬的速卖通卖家:

为提升买家物流体验,降低卖家物流纠纷风险,平台物流方案将进行如下调整:

一、    预计10月10日起(北京时间)取消“卖家自定义”物流方案选项

1)发货地区为中国的商品,买家下单及卖家填写发货通知时将无法选择“卖家自定义”选项,请您提前 调整运费模板设置。
注:其他发货地区的“卖家自定义”物流选项暂时保留. 
 

2)您需要在填写发货通知时准确选择物流方案名称,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运单号,确保买家能及时获知包裹状态,降低您的物流纠纷风险。

3)若您使用的自定义物流方案不在运费模板选项中,请在9月30日之前向平台反馈。反馈链接: https://survey.taobao.com/survey/AgD_YfdU2
 
二、预计10月10日(北京时间)起,线上发货经济类物流方案的订单金额限制将有如下调整

线上发货“ 中国邮政平常小包+ ”,“ 4PX新邮经济小包 ”,“ 速优宝芬邮经济小包 ”的订单金额限制将从≤7美金调整为≤5美金

即买家下单时:仅“商品原价×数量+运费”≤5美金的商品能选择“中国邮政平常小包+”,“4PX新邮经济小包”,“速优宝芬邮经济小包”; 卖家发货时:订单支付金额≤5美金或买家下单时选择了“中国邮政平常小包+”,“4PX新邮经济小包”,“速优宝芬邮经济小包”的订单才能使用“中国邮政平常小包+”,“4PX新邮经济小包”,“速优宝芬邮经济小包”发货




                                                              全球速卖通

2018年速卖通招商入驻将推出“基础销售计划”类型

2018-01-04
亲爱的全球速卖通卖家朋友们:

    为满足卖家不同的经营需求, 2018年平台将在现有招商入驻要求及卖家权限外,推出新的“基础销售计划”。希望当前的入驻要求及卖家权限( “标准销售计划”)和未来“基础销售计划”的结合,能给卖家提供更多经营的选择和尝试。

   两种销售计划主要区别在于年费结算和功能使用权限上:
   1. 注册主体为企业的卖家店铺,可选择 “标准销售计划”或“基础销售计划”;
   2. 注册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卖家店铺,仅可申请 “基础销售计划”,当“基础销售计划”不能满足经营需求时,满足一定条件可申请并转换为“标准销售计划”;
   3. 在2017年因历史原因仍在平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店铺,2018年仍可直接选择经营“标准销售计划”。
   具体规则及区别详见下表:



年费按经营大类收取,二种销售计划收费标准相同,
部分类目暂不开放基础销售计划

重要提示:
1、  北京时间2018年1月8日,平台开放2018年招商准入入口。届时暂无“基础销售计划”供选择,仅开放原“标准销售计划”。
2、“基础销售计划”预计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线,若要选择“基础销售计划”经营的卖家可在2018年1月31日后申请,申请入口以卖家入驻页面展示为准。
续签店铺*若选择“基础销售计划”,仍享受3000人民币减免优惠政策。
3、2017历史已在经营的注册主体为个体工商户店铺,2018年仍可直接选择经营“标准销售计划”或“基础销售计划”
4、“基础销售计划”转换至“标准销售计划”的申请入口开放时间以平台通知和后台展示为准。
5、本公告仅作为通告用途,有关“基础销售计划”的全部规定,以入口开放时您将签署的相关协议和卖家规则为准。
 
*续签店铺:指招商规则规定的,在 发布之日(2017年11月30日)前已入驻、在2017年12月31日仍在平台经营的店铺。

感谢各位卖家朋友一直以来对全球速卖通的支持与信任。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继续携手共进,创造更加和谐、良性发展的开放平台!

全球速卖通

AliExpress全球速卖通2018年卖家(中国)入驻及续签公告

2017-11-30
亲爱的全球速卖通卖家朋友们:

    速卖通2018年新一年的招商及考核工作即将启动,真诚感谢各位亲爱的卖家过去一年来的陪伴和支持。在下一年度中,速卖通真诚希望与您继续携手,共同打造“好货通,天下乐”全球品牌出海首选平台。

    2018年的招商规则将大致延续2017年的规则,但部分规则会适当调整以满足过去卖家的建议。

    如您是计划入驻的新卖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入驻的卖家),请按照 《速卖通2018年度类目招商及运营考核标准》及本公告,按照新卖家入驻流程向平台申请入驻。为方便您快速了解入驻流程,请点击 这里阅读。

    如您是已入驻的老卖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入驻的卖家),请按照 《速卖通2018年度类目招商及运营考核标准》及本公告,进行2018年度的续签或重新入驻。同时,为方便您快速了解2018年招商及考核标准,以下在本公告第二条列出2018年与2017年主要变化点,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如您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请您联系小何在线进行咨询。

一、 入驻及续签通道开放时间

1. 2018年类目招商准入入口将于2018年1月8日正式开启。
2. 2017的类目招商准入入口将于2017年12月8日(本公告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正式关闭。 
3. 2017年入驻卖家退出入口将于2017年12月28日正式关闭。如您是已入驻卖家且计划退出经营大类,请在2017年12月28日前进行申请;同时提醒您注意,12月28日前申请退出属于账号中途退出经营大类,这样您也将无法享受该经营大类年底年费激励返还政策。 
4. 2017年卖家服务协议将于2017年12月31日终止。为平台卖家更好地安排经营及续签,2017年类目经营权限将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24点*。如您是已入驻卖家,平台建议您在2018年1月31日24点前完成2018年续签,否则此后将不能新发商品,您的在线商品也将于2018年1月31日依到期时限陆续下架(但您若在后续完成续签及年费缴纳,您仍可自行上架获得经营权限的商品)。

二、 2018年续签招商要求主要变化点(具体请详见《 速卖通2018年度类目招商及运营考核标准》)。

 
2018年已入驻卖家续签规则(标红部分为调整点)
年费缴纳
1.    针对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入驻、在2017年12月31日仍在平台经营的卖家,如您在2018年2月15日0点前提交续签申请,您将获得平台给予的人民币3000元年费减免优惠。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卖家应按照 《速卖通2018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 全额缴纳准入类目年费。
开店限制
1 、每个企业最多可开设6家店铺;
2、每个企业在同一经营大类下最多可开设6家店铺(原为3家)。

经营资质
1.     针对2017年12月31日仍在经营的已入驻卖家,如2018年申请同一经营大类,可免于重新提交、审核产品清单及类目资质。
2.   卖家在任一店铺下不得申请经营属于以下平台限制类商标产品(商标及类目举例 了解):
(1)     与速卖通已有的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近似;
(2)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或行业热搜词的品牌;
(3)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4)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5)     纯图形商标。
如您申请进行2018年续签,或在2017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经营权限,您即同意不再经营上述限制类商标。卖家的相关限制类品牌的经营权限在2017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终止,相关限制类品牌商品将在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被下架。
3. 请您确保店铺品牌资质实时有效。若资质即将过期或已过期,须及时在“账号及认证-商标资质申请”中更新对应资质;逾期未更新的,店铺将会被取消该品牌经营权限。
类目服务考核
平台将在2018年对入驻卖家的各店铺进行类目服务考核, 具体各类目的考核指标将于2017年12月份公告,其中:
l   考核次数:4次
l   各次考核结果公布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8年7月2日;2018年10月2日;2019年1月5日。
l   考核指标:同2017年,具体各类目指标请见 2017年12月发布公告。
l   考核标准:为向卖家提供经营调整机会, 在2018年度内,如类目服务考核不达标,卖家在该店铺下的类目经营权限将被关闭,但在下一考核期考核结果公布后会被恢复。
年费激励返还标准
2018年年费激励返还的销售额指标详见《 速卖通2018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 》。
品牌邀约管理类目续签
2018年鞋、婚纱礼服行业招商说明:
鞋行业招商说明
婚纱礼服行业招商说明
经营大类要求
各经营大类的申请续签、入驻的其他程序和要求请点击[ 速卖通招商页面-经营大类 ]查看

感谢各位卖家朋友一直以来对全球速卖通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也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思考如何帮助卖家朋友们更好地经营和成长,敬请关注。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继续携手共进,创造更加和谐、良性发展的开放平台。


*注:如您在2017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平台卖家服务,您即同意受2017年卖家服务协议及本公告约束(包括但不限于禁止经营平台限制类商标),直至经营权限失效或您签署2018年卖家服务协议(在先者为准)。
 
AliExpress全球速卖通 






“家居绘画用品”类目调整至"办公文具"类目通知

2017-12-28
各位速卖通经营绘画用品的卖家: 

    为方便卖家更好的整合经营,家居下绘画用品类目(Home & Garden - Arts,Crafts & Sewing - Painting Supplies )(除Paint By Number数字油画类目外)将迁移至办公文具Office & School Supplies类目下。

    北京时间2018年1月4日,平台完成上述类目的调整,原发布在家居类目下的绘画用品商品,后续将到期下架。若卖家仍要经营绘画用品,北京时间2018年1月8日新一年招商入口打开后,卖家可申请缴费“电脑网络&办公文教”这个经营大类选择办公文教类目继续经营。详见《 速卖通2018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及考核一览表 》

感谢您对速卖通的关注和支持!
全球速卖通 

特殊类目(Special Category)调整通知

2017-12-28
尊敬的速卖通卖家:

     根据速卖通平台规则,特殊类目(Special   Category)是卖家在准入任一经营大类后,即可获得的商品经营权限。特殊类目下目前包括补运费/差价、定制化及赠品类目。
    为了更好的管理特殊类目,自北京时间1月8日起,特殊类目将进行以下调整:
   1. 特殊类目下补运费/差价和赠品类目,每个类目仅可发布上架的商品数上限为5个。
   2. 取消定制化类目发布权限,当前发布在定制化类目下的商品,平台将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8日陆续操作下架,请各位卖家知悉。
   3. 新增定制费用调整类目(仅对婚纱礼服经营大类卖家开放)。

类目调整前后:


请您按照要求,尽快调整。根据后台现有发布类目重新修改产品所在的发布类目路径,(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发布类目,可提交类目属性添加需求,关于如何提交发布类目添加需求,了解更多 类目及属性共建课程 。

备注:根据平台规则,特殊类(Special Category)产生的订单金额不计入总的GMV中,GMV是以卖家入驻的经营大类进行统计的。


全球速卖通

2018年手机类目特殊品牌商品入驻规范

2017-12-28
尊敬的速卖通手机经营卖家: 

    2018年手机品牌小米、联想(含ZUK)、魅族、华为(含荣耀)及国际品牌的手机商品仍采用审核及许可制。同2017年相比,2018年这些品牌的考核标准有所调整,详细见《 2018年手机类目特殊品牌商品入驻规范》。

1、新卖家若要入驻以上品牌,暂时不接受主动申请,平台采用定向考察和邀约制。
2、已经在手机类目下经营以上品牌的卖家,平台会根据行业类目特点、商品覆盖度及对应品牌考核交易和服务指标综合评估。即日起,平台会电话或钉钉通知符合要求的卖家。 未在邀约范围内的卖家仍然可以经营其他品牌,但小米、联想(含ZUK)、魅族、华为(含荣耀)的商标资质有效期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12月31日取消,不能新发以上品牌商品,同时以上品牌的在线商品将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7日前被下架删除。
3、未享有以上品牌销售权限的卖家,若通过规避的方式发布相关品牌商品,平台将对商品退回扣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 严重扰乱平台秩序的规则执行账号处罚,若是准入商家,则年费不予返回。  
  
感谢您对速卖通的支持和关注! 

                               全球速卖通 

关于禁止销售孔明灯及种子/植物盆栽产品的公告

2017-12-20
尊敬的速卖通卖家:    

速卖通一直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品质的商品,为广大速卖通会员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维护品质商家的权益。  
根据各国物流及国家的进口要求,孔明灯及种子/植物盆栽产品已被绝大部分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进口。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速卖通会员的利益,为避免卖家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自本日起请卖家停止销售孔明灯及种子/植物盆栽产品。
1、自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0日起,平台将关闭中国卖家Home & Garden>Garden Supplies>plant seeds类目,仅境外本地卖家可销售种子/植物盆栽产品。
2、自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7日起,平台将进行排查,若发现有孔明灯、种子/植物盆栽产品,平台将按照禁限售规则执行商品退回并扣分:
- 孔明灯,根据禁限售(二)危险化学品  第8点:烟花爆竹、点火器及配件; 执行每次0.5分并退回商品处理;
- 种子/植物盆栽,根据禁限售违 (十二)人体器官、保护动植物及捕杀工具  第4点:重点和濒危保护植物、制品,执行每次1分并退还商品处理;
- 若卖家通过类目错放等方式规避发布,平台将根据严重程度,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规则对账号执行冻结甚至关闭的处理。
建议卖家关注各国物流及国家的进口要求,共同营造安全,品质的交易环境。  


感谢您对速卖通的关注和支持!
 
全球速卖通

关于“发光气球”类商品的安全风险提醒

2017-12-20
尊敬的速卖通卖家,

近期,一类带有电光装置的气球类物品受到消费者高度关注,网民多称其为“闪光气球”、“发光波波球”、“魅力神球”等。其光源多采用光电装置。
平台在商品安全监测活动中发现,该“发光气球”类商品在境外已存在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事件报道,其原因多为光电装置或外部火源点燃氢气导致的气球燃爆现象。由于此类报告多来源于网络媒体所报个案,具体细节不明,故目前对其商品安全性、销售合法性尚无确切结论。但基于对商品安全的严肃态度,请销售该类产品的卖家朋友们:

1. 应在商品详情页面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
   1)使用普通空气或氮气充气,不得在该产品内充入如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以免引起燃爆安全风险。
   2)不得让儿童独自使用此类商品。为避免误食,监护人应对使用者及儿童予以密切监护。
2. 应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承担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

感谢您对速卖通的关注和支持!

全球速卖通

选择时间

  • 2018年01月
  • 2017年12月
  • 2017年11月
  • 查看所有信息

选择主题

  • 最新公告
  • 规则变更
  • 功能更新
  • 物流动态
卖家服务市场,轻松做卖家!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阿里巴巴集团 | 阿里巴巴国际站 | 阿里巴巴中国站 | 全球速卖通 | 淘宝网 | 天猫 | 聚划算 | 一淘 | 阿里妈妈 | 阿里旅行·去啊 | 虾米 | 阿里云計算 | YunOS | 阿里通信 | 万网 | UC | 支付宝 | 来往 | 钉钉 | 阿里健康 | 一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