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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速卖通"虚假发货"规则



适用范围:


为了维护平台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制止虚假发货的行为,提升会员的用户体验,特制订本规则。


定义:


1、在规定的发货期内,卖家填写的货运单号无效或虽然有效但与订单交易明显无关,误导买家或全球速卖通平台的行为。例如:为了规避成交不卖处罚填写无效货运单号或明显与订单交易无关的货运单号等。

2、卖家申明发货(即完成“填写发货通知”)5个工作日后运单无物流上网信息。

注:

1) “货运单号无效”:指货运单号本身不存在。(包括使用小包未挂号导致无法追踪物流信息的情况。)

2)“虽然有效但与订单交易明显无关”:指货运单号虽然存在,但与订单下单时间不符(如物流的收件时间明显早于订单下单时间),或寄递的地址明显与买家提供的地址不同(如寄递地址与收件人地址不在一个国家)。

3)“物流上网信息”:以物流商提供的首条信息为准,线上发货一般是仓库揽收/签收成功;线下发货一般为收寄成功信息或物流商揽收成功信息。

分类:


虚假发货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虚假发货一般违规和虚假发货严重违规。

虚假发货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虚假发货订单金额较大;

(2)买卖双方恶意串通,在没有真实订单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发货的违规行为误导速卖通平台放款;

(3)多次发生虚假发货一般违规行为。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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